各研究所,各学院、系:
2021年度中国科学院大学社会调查活动评审工作已结束,为保证中国科学院大学社会调查资助专项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调查专项进度管理:
1.获得资助的项目为28个,详见附件1。
2.获得资助的项目,应对项目策划方案进行完善,对调查内容、进度安排及经费预算做进一步的细化,切实增强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项目计划书的时间安排认真开展深入细致的实地调查工作。
3. 校团委将在2022年4月份对资助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各项目组应向校团委提交项目中期评估报告,汇报项目执行情况及取得的初步成果,并同时提交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4. 项目结束后,各项目组需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调查报告等材料,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终期考核。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因客观原因不能按计划完成的项目,应说明理由并申请延期、延期最多一次且不超过半年。
二、社会调查专项经费管理
1. 社会调查专项的资助经费可用于开展社会调查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印刷费、保险费等。
2.跨地区开展调查活动的,参加成员必须事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在资助经费中列支。
3. 城市间交通不支持火车卧铺和飞机票的费用报销。
4. 住宿费、伙食补助、城市内交通费用等标准按学生所在单位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5. 用于调研活动必要购置纪念品等的费用,不得超过总经费的10%,报销时提供明细清单。
6. 所有开支,均需开具正式发票。涉及物资领用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及物品领用名单(领用人签字确认)。
7. 各项目组进行中期评估时,应同时提交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经费清单和相关票据。
8. 受资助活动项目结束并通过终期考核的,各项目组向校团委提交活动总结报告的同时,应提交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经费清单和相关票据。
9.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缓拨经费、中止或撤销项目处理:
(1)未开展实质性工作;
(2)未按要求报送项目执行进展情况;
(3)经费使用不合理或没有按预算使用;
(4)中期评估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三、社会调查专项经费核拨
1.社会调查专项经费拨款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拨款在项目成立之后,核拨资助经费的60%,第二部分拨款在中期评估后,对合格的项目核拨剩余的40%。资助经费拨入各培养单位账户,由培养单位负责统一管理,经费的使用及监督须按照本单位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核拨方式具体如下:
项目负责人在研究所的,需提供本单位收款银行账户名、开户行详细名称、开户账号,以及联系人信息(附件2)。单位负责人在收到《单位间转拨项目经费确认表》后确认盖章,并在三个工作日内邮寄确认表至:中国科学院大学玉泉路校区一公寓105团委办公室,郑雨佳(收),电话:010-88256529。
项目负责人在校本部的,需提供培单本位的收款核算账号编码、核算账号名称以及联系人信息(附件3)。
2. 培养单位负责人于11月4日前将信息表(附件2、附件3)发送至国科大校团委邮箱tuanwei@ucas.ac.cn。
3. 项目结束后,向校团委提供由项目负责人、培养单位财务审核签字并加盖财务章后的《项目决算清单》;实际决算与预算不符时,需在《项目决算清单》备注中说明原因。
4. 为保证项目经费使用的科学、合理、有效,校团委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项目,进行经费使用审核。
联 系 人:郑雨佳
联系电话:010-88256529,010-69671117
附件:1. 2021年度国科大社会调查活动获得资助项目名单
2. 研究所收款信息表
3. 校部收款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