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基地、研究所:
2013年度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社团评选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获奖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星学生社团”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
社团名称 |
指导单位 |
“律动的银杏林”社团 |
动物研究所 |
博士合唱团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上述社团获得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资助的社团发展基金人民币5万元。
二、“优秀学生社团”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
社团名称 |
指导单位 |
足球协会 |
南海海洋研究所 |
青年志愿者协会 |
上海天文台 |
博士实践团 |
海洋研究所 |
科普兴趣小组 |
紫金山天文台 |
健身协会 |
金属研究所 |
美国光学协会与国际光学和光学电子学会学生联合会分会 |
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
研究生学生会 |
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
《星光》编辑部 |
光电技术研究院 |
青春健康社团 |
成都教育基地 |
海岸带合唱团 |
烟台海岸带研究所 |
“西光学子”活动团 |
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
羽毛球协会 |
声学研究所 |
“活跃元素”化研社 |
化学研究所 |
记者团 |
计算技术研究所 |
“向日葵”爱心社 |
理化技术研究所 |
舞蹈队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民族管弦乐队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青年志愿者协会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科苑支教社 记者团 |
中国科学院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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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社团获得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资助的社团发展基金人民币2万元。
三、社团发展基金的使用管理
社团发展基金主要用于组织开展有意义、有影响力的精品社团活动,聘请社团指导教师,及其他用于支持社团发展的相关事项。具体要求如下:
1. 获得发展基金的培养单位,请提交社团发展基金的使用预算方案,以及开户单位名称、开户行详细名称、开户账号,于8月底前报至研究生院学生处,经基金会审核通过后拨付经费。
2. 收到社团发展基金后请开具发票。发票中的付款单位: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收费项目:学生社团发展基金。
3. 社团发展基金拨入各单位账户后,各有关单位负责该资助金的财务管理,保障专款专用,不得收取管理费。
4. 使用基金的所有开支,均需开具正式发票。基金使用范围如交通费、指导费、餐费、复印费、制作费等均需提供明细。
5. 社团发展基金使用完毕,须向基金会提供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以及由社团指导单位负责人、培养单位财务审核签字并加盖财务章后的《项目决算清单》。经费使用情况将通过适当方式公开。
6. 为保证经费使用的科学、合理、有效,基金会将在适当时间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社团,进行经费使用审核。
联 系 人:陈睿
联系方式:010-88256074
中国科学院大学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