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公布2012年度优秀学生社团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教育基地、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2年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学生社团评选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获奖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星学生社团”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

社团名称

指导单位

求索讲坛

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科苑支教社

研究生院

上述社团获得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资助的社团发展基金人民币5万元。

二、“优秀学生社团”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

社团名称

指导单位

青年志愿者协会

金属研究所

CCD乐队

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记者团

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小蚂蚁社团

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研究生艺术团

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科浦青春》编辑部

上海分院

JA社团(长宁园区)

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阳光天使协会

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武术协会

光电技术研究所

羽毛球协会

成都教育基地

舞蹈协会

南海海洋研究所

山楂树论坛

物理研究所

海淀义工(分会)

计算技术研究所

马拉松协会

国家纳米中心

“爱心相连”志愿组织

工程热物理研究所

追梦剧社

研究生院

舞蹈队

研究生院

民族管弦乐队

研究生院

青年志愿者协会

研究生院

玉泉之音广播台

研究生院

    上述社团获得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资助的社团发展基金人民币2万元。

三、社团发展基金的使用管理

    社团发展基金主要用于组织开展有意义、有影响力的精品社团活动,聘请社团指导教师,及其他用于支持社团发展的相关事项。具体要求如下:

1. 获得发展基金的培养单位,请提交社团发展基金的使用预算方案,以及开户单位名称、开户行详细名称、开户账号,于8月底前报至研究生院学生处,经基金会审核通过后拨付经费。

2. 收到社团发展基金后请开具发票。发票中的付款单位: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收费项目:学生社团发展基金。

3. 社团发展基金拨入各单位账户后,各有关单位负责该资助金的财务管理,保障专款专用,不得收取管理费。

4. 使用基金的所有开支,均需开具正式发票。基金使用范围如交通费、指导费、餐费、复印费、制作费等均需提供明细。

. 社团发展基金使用完毕,须向基金会提供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以及由社团指导单位负责人、培养单位财务审核签字并加盖财务章后的《项目决算清单》。经费使用情况将通过适当方式公开。

. 为保证经费使用的科学、合理、有效,基金会将在适当时间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社团,进行经费使用审核。

联  系人:陈睿

联系方式:010-88256074 

邮箱:chenrui@gucas.ac.cn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2年7月27日